剛剛隨便搜尋到一個判決書
被移送人因違規停車經員警進行勸導離開,心生不滿,故於上述時間,在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中正派出所派出所內大聲咆哮「現在把那條路開掉,整條路都給我開完」、「我不平衡」等語,要求員警必須要將附近路段的違規停車均加以取締,並表示員警不悉數取締就是不公平、是包庇,經警再三告誡勿在辦公處所大聲咆嘯並勸導其離開,被移送人仍不聽制止於派出所內逗留並持續妨害員警執行公務,共達15分鐘。
這樣也有罪?
神經病嘛!紫蛙吳忻穎直接說「士檢專收垃圾」都沒事了,都不是妨害公務,也沒有違反社維法,這位苦主只是受不了一堆違停,才去警局叫警察趕快開單,結果被辦違反社維法?
「現在趕快去把整條路開完」、「我不平衡」,這個怎麼了?
一堆死警察整天尸位素餐,滿街違停,不去開單,只會刁難可憐的攤販,只會對攤販開單,柿子挑軟的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