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這份聲明,應該讓老師陳明通慘了
看第六頁第六點,林說他2/1收到老師改正後的稿件,相似文字就在裡面
所以3/8余的研究計畫口試,陳為何沒發現相似處?
再來5/18林的研究計畫口試,陳為何又沒發現兩人相似?
直到7月余正式完成論文口試,陳為何仍沒發現兩人相似處?
作為口委,沒有請余修改?(論文口試通過~離校手續前論文還是可以修改的)
作為指導教授,也沒提醒林要注意余的論文跟你雷同處頗多?要留意?
林說余畢業後,他2016年11月參考了余的結論架構,並列入林的參考書目
但因為2016年初前面早已完成,所以沒發現高度雷同處
這部分我是懷疑的。畢竟兩人研究方向、方法都相近
照理來說,應該加以參考,看看余文是否有可以增補的引用資料
不過也或許林太忙而心有餘而力不足就是了
至於今天余兩位律師所說的,就是在聲明的第10頁跟第11頁
根據林當時2月多的那個檔案資料,他當時就沒有加註,而余有加註
想請問林這段話當時如何完成?如果看著資料打,為何不後文加註?
PS:聲明裡說依據文宣上的學歷,許明財為美國多明尼肯大學
可是林的論文是「多明尼克肯」,或許是聲明處打字太急一時疏漏
在最後第18頁,林說:「受限於幾年前個人電腦更換以至於部分論文寫作資料遺失
以及就學時期使用的台大電子信箱內容已被台大計算機中心刪除
故可能無法更為周全,但我已盡一切可能去蒐集資料與證據。」
這裡有點啟人疑竇
首先,陳明通2/1寄給你的助理,使用的E-MAIL難道只有這麼一封往來信件?
其次,昨天黃律師說你是拿USB給老師的,那是否能找到USB來還原資料?
其三,寫作論文最怕突發事故,因此存檔那是能多就多,是否仍有其它備份?
最後,如果你通常是用台大電子信箱與老師收發資料,為何那封信會寄給助理?
有了這份聲明,我想林應該不會出席審查會議了
不過,我建議林還是親自前往一趟
一來表示誠意,二來有疑慮可以當場解釋清楚,不會因此產生誤會。
※ 引述《Caress (愛撫)》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皮心瑀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林智堅再喊論文未抄襲 提五重點「我在乎我的人格和名譽」
: 4.完整新聞內文:
: 針對論文門案,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發出聲明,以五個部分重申清白,並強調「我
: 比任何人更在乎我的人格和名譽。」
: 林智堅被控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部分涉抄襲,其指導教授、現任國安局長陳明通曾幫忙辯護
: ,強調是學生余正煌在取得林智堅同意後,才借用林智堅的民調資料。
: 余正煌27日則稱自己「未有任何抄襲之情事」,並說外界所指他論文涉及抄襲之情事,與客
: 觀事實不符,日後若仍有不實指控、造謠抹黑或惡意中傷之情況,將依法訴追相關責任,以
: 維自身權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728/2304070.htm
: 6.備註:
: 請八卦板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