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所有祭祀公業都禁止女性當派下員
舉林本源(板橋林家)為例
老早就讓女性對家務事指指點點了
不只准許 甚至開會的派下員代表都是選出來的
誰跟你無男系可繼承者,由冠本身家族姓氏的未出嫁女子、養子女或招贅婚所生男子,取得
派下權...
祭祀公業本來是幹嘛的?
其實是清朝時,台灣重要性還沒顯露出來的時候
基本上沒人想管這塊鬼島,無政府狀態下
要靠家族人脈來保障最基本的人身安全和安穩生活
不然當時的移民整天械鬥來械鬥去 飯都別吃了
當時台灣人(中國移民)真的在乎什麼血脈嗎?
才怪,出養的習俗(螟蛉子)一大堆,只要能建構一個自衛組織就好
後來日本在台灣引進了西化法制
對這種宗族組織,還有衍生出的財產性質
加以法律規範,又要顧慮當時不知道哪個講話比較大聲的人的風俗民情
就變成以法律強化父權機制了
但其實祭祀公業亂七八糟各形各色
本來就沒有所謂派下權只有男嗣才能繼承
很多東西原本無為而治,也或者不管他的話
自然而然就在潮流中被淘汰了
中國、香港在古代也是有這些組織,但是沒人鳥他
這些宗族就是自己去解決私權紛爭
時間久了自行沒落
偏偏就台灣用法律強化多年後
從既得利益者的觀點來看,就變成要去維護的傳統習俗了呢
※ 引述《qazsedcft (安平)》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女性禁入祭祀公業是否違憲? 大法官對外徵求意見
: 4.完整新聞內文:用來祭祀祖先的「祭祀公業」因資產龐大,不少人想加入成為「派下員
」
: ,但因我國以前屬於父權文化,故原則上只有男性得以繼承此權利,有數位女性質疑相關
規
: 定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8日針對此案對外徵求意見。
: 憲法法庭28日指出,所受理的祭祀公業派下員性別平等案,前於5月19日公告言詞辯論期
日
: (10月18日)及爭點題綱,當事人以外的人民、機關或團體,如認其與上開案件有關聯性
,
: 得於9月18日前,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就該聲請案件提出具參考價值的專業意見或資
料
: 。
: 本案爭點為祭祀公業條例第4條第1項後段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無
規
: 約或規約未規定者,派下員為設立人及其男系子孫(含養子)。」及同條第2項前段規定
:
: 「派下員無男系子孫,其女子未出嫁者,得為派下員。」是否違憲?
: 祭祀公業是前清或日據時期離鄉背井的先民,為懷念原鄉祖先,由子孫集資購置田產,以
其
: 收益作為祖先祭祀時的備辦及聚餐費用,其意義是使祖先有「血食」,後代子孫聚集「吃
祖
: 」,累積至今資產龐大。
: 祭祀公業子孫繼承權通稱為「派下權」,派下權是身分權與財產權的集合,依據當時台灣
民
: 事習慣,以男系繼承為主,無男系可繼承者,才能由冠本身家族姓氏的未出嫁女子、養子
女
: 或招贅婚所生男子,取得派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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