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魏應充要再入獄!頂新混油案 最高法院另

作者: charles1975 (charles)   2022-07-29 15:40:07
才昨天的新聞 EE定調為 全黨救一人 今天就發魏董二審定讞的新聞
雖然魏董是自作自受 但就是發出明確信號 警告其他路人 要站對邊
例如台大審議委員會的那些教授 自己要看著辦 身分遲早會曝光的
但本魯現在比較擔心的 余同學的安危
他的律師直接開嗆 國安局長要知所進退 可能是得到了什麼消息
總統跟國安局長 要整一個基層公務員 根本一塊蛋糕的事情
直接把余同學打成 品德操守有問題 治肩的論文們 焦點自然就模糊了
暗! 這幾年看下來 連我這麼善良魯蛇 都被DPP教壞了
這不是偷酸 是實在的心酸 台灣還需要其他價值來支撐 不能只有抗中保台
※ 引述《zxc2331189 (阿拉花瓜)》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林孟潔
: 3.完整新聞標題:
: 魏應充要再入獄!頂新混油案 最高法院另判9年2月定讞
: 4.完整新聞內文:
: 頂新製油公司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非食用的豬油和牛油,加工製成食用油出售給下游廠
: 商,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2019年已被判刑5年9月定讞,入監服刑後假釋出獄;最高法院今
: 再判魏應充9年2月徒刑定讞,其中4年10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魏應充確定得再入獄;檢
: 方已啟動防逃機制,並將聲請定應執行刑。
: 全案緣起於頂新製油前總經理陳茂嘉去越南訪廠後,發現大幸福公司原料不合格,在經營
: 決策會議中報告「品質無法掌握」,魏應充知悉後,裁示繼續合作生產,被法院認定明知
: 劣油卻採購,違反食安法。
: 彰化地檢署2014年10月依違反食安法及詐欺等罪嫌,起訴頂新公司和魏應充等人,但一審
: 認定食安法對原料並無規範,飼料用油經精煉後只要符合食用標準,無法證明危害人體、
: 且無法證明消費者是被騙才買頂新的油等理由,判全案無罪。
: 二審認為,越南大幸福公司銷售給頂新的油品,沒有越南主管機關核發的合法食品生產廠
: 商證書,產品只能作為飼料用,不能供人食用,改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等罪,判魏應充15
: 年徒刑,其中6年得易科罰金。
: 最高法院2019年判魏應充26罪定讞,共計5年9月徒刑,其餘撤銷發回更審,魏應充連同另
: 案合併執行4年8月徒刑,入獄執行後去年獲假釋。
: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魏應充等人犯販賣假冒食品、詐欺取財等罪,因與部分廠商和解,
: 改判魏9年2月徒刑,其中4年10月部分不得易科罰金,4年4月為得易科罰金之刑;最高法
: 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497693?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 6.備註:
: 好不容易出來又要進去蹲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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