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查了一下這案件介紹
https://reurl.cc/oQdQm3
冤獄機率超高
被害者劉云是在11棟頂樓受害
謝偉和劉滸只是因為被目擊到在14棟
就這樣被認為是嫌疑人了
現場沒有嫌疑人的指紋、DNA、足跡
扯的是案卷中提到的關鍵物證
"木棒" 居然沒有送檢
原本都不認罪的謝偉和劉滸 (逼供?)
突然某天凌晨4:00 認罪了
而家人因包庇罪也一同被判刑
最誇張的是
唯一被驗出的DNA-張琦
被認為只是汙辱屍體,不是姦殺犯
而沒有任何證據的謝偉和劉滸
卻被檢警堅稱是姦殺犯??
好在當時謝偉和劉滸是未成年
不然早就被槍斃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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