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該修法了吧?

作者: ptt9999 (ptt999)   2022-07-31 08:33:57
無期徒刑也沒屁用啊
所有的刑罰都關一半就可以出來晃
根本就強制減半刑
外國都有幾年內不得假釋的規定 終身不得假釋更爽 直接關死
為何台灣都沒有 現在殺人不判死 精神殺人更是免死金牌
※ 引述《ccyaztfe (1357924680)》之銘言:
: 如題
: 幹!
: 第三條
: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最重才關十年,其他人甚至只要五年,關這麼短是有什麼屁用?!
: 這種不痛不癢的法案該修了吧?
: 一律追加無期徒刑才對吧?
: 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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