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代丁允恭向何女提告,有鑒於新聞似乎抓錯重點,以下是我先生的完整聲明:
今天請我太太去幫忙遞狀,對2020年時何女在週刊上貼出我的隱私照,提出性騷擾的告訴
,求償一塊錢。這也是在監委紀惠容追殺之下,我們不得不採取的動作。
之所以提告性騷擾,是完全依照監委紀惠容上訴我的標準:我在臉書上張貼與何女衣著整
齊在公共場合所拍的合照,被紀惠容認定為性騷擾(懲戒法院一審認為不構成);而何女在
週刊上所登出的照片,不僅有我裸體的照片,還有在我睡著時、未經同意所拍攝的照片。
按照紀大監委的標準,那對我是十倍的性騷擾。
所以,今天我們提告,除了討個公道以外,也是希望藉著司法,釐清性騷擾的範圍;如果
告訴成立,那也突顯了我是受害者的事實;而如果法院認為何女的行為不構成性騷擾,那
同樣的紀惠容對我的指控也是錯誤的。性騷擾的範圍不該無限上綱,就只是這麼簡單的一
件事。
接下來是我個人的話:
作為政治人物,我先生對於自己犯過的錯,在第一時間就已經請辭,沒有任何辯解、怪罪
,他也為他犯過的錯付出代價,因為個人私生活的恩怨,他被懲戒法庭判的罪甚至比許多
貪官污吏還重,但我們選擇接受,而監委紀惠容,卻緊咬我先生「性騷擾」,如果犯錯的
人要負責,我想我先生已經比起許多出來瞎掰不認帳的人負責許多,但對於莫須有的罪名
,我們不接受。
如果我先生的行為是性騷擾,那,何女的行為,就是十倍的性騷擾,今天我們提告一元,
只要一個公道,請監察院停止雙標,任何抹黑,我們不會再隱忍。
https://reurl.cc/5pM52y
不好意思我是第一次發文沒錯,是本人也沒錯,要說我醜說我正,我一點都不在乎,我就
長這樣,為什麼要告何女,不告紀惠容,因為沒有一條救濟管道可以讓我告,要發文就代
表我不怕被酸,要正經提問我會回應,要看醜照歡迎去看媒體拍的,要看自拍照也給你們
,但人身攻擊我一律提告喔
https://i.imgur.com/jA1leF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