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游偉志
3.完整新聞標題:
綜藝助理主持涉性侵 二審判決大逆轉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名吳姓男子於深夜邀約網友至住家「見面聊天」,卻在見面時以言語不斷羞辱受害
者,並趁著男網友恐慌症發作無法抵抗時,性侵得逞。案件上訴到台中高等法院後,法官
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吳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了解,吳男曾經擔任過知名綜藝的助理主持,但通告時有時無。判決書指出,吳男以
見面聊天為由,邀請網友至充當住家的店面。不料,進到家門後沒多久,吳男便拉下鐵門
,並說出「這個時間點誰會跟你聊正經事」等言論。網友驚覺事情不對勁後,連忙開啟手
機的錄影功能,吳男卻仍不斷以言語羞辱他,揚言「我就是想要看你這種有恐慌症或焦慮
的人,會叫成什麼樣子,看你會怎麼樣」,並強拉網友到2樓。
面對奇怪的吳男,網友雖心生恐懼,但仍找到機會趁機逃到1樓。沒想到,吳男立即跟隨
下樓,而網友則因恐懼不斷累積,導致恐慌症發作,不僅癱軟在地更全身抽筋。可是,見
到此景的吳男,不但沒有施以援手,反而趁人之危,性侵得逞。
對此,吳男則解釋,從頭到尾都是網友主動要來他家,兩人聊了3、4個小時,發生性行為
時,也沒有違反當事者的意願。
該名網友指出,他原本想搭末班車從台中回家,但由於恐慌症發作而錯過,且症狀一直持
續到半夜1點多。為了緩解症狀,他需要人陪伴說話,因此用手機進入了一個「網路聊天
室」,並和吳男聊天且加了LINE好友。他強調,自己有提及只是要見面聊天,沒有要做什
麼事,而對方明明也答應「好,不做」,卻在之後不斷用言語羞辱他,甚至做出性侵的行
為。後來在朋友多次鼓勵下,才敢站出來提告吳男,並希望對方能付出應有的代價。
一審時,法官由於受害者的錄影時長只有3分鐘,和待在吳男住處的4小時相比,過於簡短
,礙於沒有其他直接性的證據,因此判吳男無罪。二審時,法官則檢視了錄影內容與聊天
訊息,認為受害者和吳男已約定好「沒有要發生性行為」,在住家時也有拒絕的行動,但
吳男卻仍強迫性交,且不承認犯案,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吳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
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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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332734
6.備註:
甲甲好噁心
被告還不知悔改
連恐慌症的都能下手
滿腦子都是肛交 行為全憑本能
跟畜生有什麼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