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IDis7 (個字)
2022-08-23 23:58:15這看起來是制度問題
應該從一審就要切割了吧
先組個鑑識小組
看是否有用槍不當的問題
如果沒有 就判完了
檢察官有要上訴去告鑑識小組啊
鑑識小組就常備法務戰隊處理相關業務
等訴訟贏鑑識小組再回來告當事者警察
不然每次開槍警察的都跑去一審二審三審
就算每次都被判無罪 哪來那麼多時間跟你耗
6年欸 6年來執勤還要考慮要不要開槍
好死不死遇到下一個 12年職涯都在跑法院
再遇到下一個還會開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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