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上身?前超商店員用變聲器犯案 一通電話騙到48萬
2022-08-24 13:48 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一名曾姓男子因為曾在超商打工,熟知金流、物流運作模式,竟利用變聲器假冒主管
詐財,雖然刑事法庭認定其不法所得僅8萬元,依詐欺取財罪判他3月徒刑,但民事法庭認
定其行為導致超商蒙受48萬元損失,扣除超商已獲得26萬元補償,最後判他須賠22萬元。
全案不得上訴。
桃園地院判決指出,簡男2018年9月24日凌晨利用SKYPE網路電話和變聲器假冒超商主管,
向店員佯稱電子商務商品有問題,需依其指示操作並交出遊戲點數卡序號及密碼,由於店
員不疑有他,導致超商蒙受48萬元損失。
簡男刑事一審被桃園地院簡易庭依詐欺取財罪判刑4月,上訴後,二審改判3月。民事一審
則被判賠48萬元,但他不服,因此提上訴。
簡男主張行騙過程有遭阻攔,最後只得手8萬元現金,無遊戲點數卡的序號與密碼,超商
點數卡損失與他無關。他強調,刑事法庭已認定他不法所得僅8萬元,超過8萬元部分,應
無需負擔賠償責任。
法院調查,簡男要求超商店員購買的遊戲點數共計47萬元,後來點數確實存入簡男的遊戲
帳號,因此認定其不知點數去向說法是臨訟卸責。
法院指出,雖然刑事法庭認定簡男不法所得僅8萬元,但刑事訴訟判決對民事訟送判決並
非一定具有拘束力。經查,簡男詐騙行為導致超商蒙受48萬元損失屬實,但參酌超商另依
未遵守門市作業規範向店員求償,且在辯論終結前已取得26萬元賠償金,所以認定簡男只
需填埔剩下22萬元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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