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治好跟兇手輕判有什麼關係
醫生治好是醫生的本事強 台灣醫療水準高
就犯罪事實兇手就是把人眼睛挖到視網膜剝落
正常沒就醫或耽誤一點 台灣醫療水準差一點
被害者眼睛就瞎了
把台灣醫療水準高當兇手得以減輕其刑理由
大概也只有台灣法官做得出來
※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銘言:
: 這兩件事情很明顯是不一樣的五年
: 1.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兇手只判四年(是犯了兩案 合併判了五年)
: 我猜原因,可能是因為醫生群有幫受害者治好(?有沒有100%康復 我是不知道)
: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146987
: 屏東挖眼案兇手為何只被判5年? 法院給說明了
: 2.小玉換臉案,判五年多,但可易科罰金198萬
: 就是賠罰金就不用坐牢
: 可以易科罰金的罪,代表不是大罪
: 我覺得屏東挖眼案 確實令人火大
: 以後遇到這種壞男人 只能自認倒楣???
: ※ 引述《sbflight (蜂西園主人)》之銘言:
: : 如題
: : 換臉判刑五年半
: : 然後挖眼判刑五年
: : 有沒有法匪可以解釋一下這其中的邏輯
: : 求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