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陳宏睿
3.完整新聞標題:
控男扮「鬼半仙」騙雙修、吞精除小鬼 女求償150萬遭駁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一名女子指控簡姓男子扮「鬼半仙」,趁她分手感情受挫之際,以鬼神之說,佯稱
身上有小鬼,與簡雙修、吞精可除小鬼、穢氣,因此與簡發生多次性關係,另外簡以宗教
名義要求購買各種物品、給付費用,求償15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全案刑事部分
,經檢方偵辦後不起訴,女子求償無理駁回。
判決指出,台中市一名女子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簡姓男子,女子指控,2018年1月間,她
與男友分手,感情受挫,簡男利用她情緒低落、思緒不清之際,佯稱「鬼半仙」,向她誆
騙身上有小鬼,與簡雙修(性交)、口交、吞精液,可除晦氣、除小鬼,她誤信為真,因
此與簡發生7次性關係。
女子也指控,簡男在2018年至2020年間,還利用鬼神宗教之說,詐騙她購買手鍊、佛牌、
聚寶盆、護身符、紫水晶的物品,甚至佯稱她身邊有鬼神,需要費用改運,支付了簡25萬
餘元,她因此向簡男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求償15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簡男涉嫌妨害性自主、詐欺取財的刑事案件,經台中地檢署偵辦後
,認定簡沒有以鬼神之說,讓女子喪失性自主權、違反意願與簡性交,處分不起訴,因此
不採信女子主張簡男有妨害性自主的侵權行為。
另外,女子主張簡男以鬼神宗教之說,要她購買物品、索取費用48次,金額達25萬餘元,
簡男只承認其中6筆,其餘簡男都不承認有向女子收取,而女子也沒有證據證實說法,而
簡男有承認女子給付6筆費用,都是用來購買手鍊等物品,也都有交付給女子,無法認定
簡男是基於詐欺故意,對女子施以詐術而侵權,因此駁回女子聲請,判簡免賠,仍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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