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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不甘酒駕免職 高雄警翻案失敗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09-27 00:56
高雄謝姓員警酒駕肇事被免職,他提行政訴訟希望保住工作,但法官認為市府處分合理,
判他敗訴。記者張議晨/翻攝
高雄市六龜警分局五十一歲謝姓警員前年十月酒駕擦撞小貨車,酒測值一點二毫克,被依
公共危險罪判刑四個月;謝九年前就曾酒駕被記大過,高雄市政府以他二犯免職,他不服
,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市政府依法處理並無不當,判謝敗訴。
謝舉今年六月高雄市警局三線一星督察張樹義酒駕為例,指張當時酒駕自撞,酒測值一點
○毫克,酒測值差不多,張卻僅記一大過,違反比例原則。但法官認為個案具體事實不盡
相同,是否符合免職處分要件,應各別判斷。
前年十月廿三日晚間,謝男輪休先在友人住處飲用高粱酒,開車載人前往弔唁時又喝一杯
保力達,隨後再開車上路,和簡男轎車擦撞,謝躲入民宅被查獲,呼氣酒測值每公升一點
二毫克。
事發後謝先被調職,市警局查出二○一二年七月謝也曾勤餘時酒駕,記一大過處分;因有
兩次酒駕紀錄,警方依規定將他免職,謝從警二十八年,損失數百萬元退休金。
謝認為處分過重,提行政訴訟,主張原住民部落生活偶有喝酒習慣,當天他輪休,不是開
公務車,對警譽影響程度不高,免職處分有裁量怠惰疑慮。另舉張樹義酒駕為例,處分不
符比例原則。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六龜分局曾多次以LINE宣導員警勿酒駕,謝當天仍酒駕上路
,且酒測值已達「迷醉」,另依銓敘部函示,公務員酒駕並肇事者,如嚴重損害政府或公
務人員聲譽,得為一次記兩大過懲處。
合議庭認為,高雄市政府針對謝男免職部分,依法有據,至於張樹義案例,個案具體事實
與本件不盡相同,應各別判斷,判謝男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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