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二戰中華民國美援有償還嗎?

作者: ChiehGG (切你GG喔)   2022-10-06 21:44:29
以下複製貼上
關於美援,就要提一下很重要的480號公法
這個法案不但送來台灣人當時急需的糧食
還深度改造台灣社會
480號公法分為四章
第一章,美國政府以一般農產品售予中華民國
所得的新台幣必須用於「協助發展美國農產品市場」
「資助台灣地區境內國際教育交換計畫」
以及「購買共同防禦之軍事裝備材料及勞務」
就是,美國政府「自己花錢」購買「美國農產品」,首先讓美國農民有穩定收入
再來,這些農產品由美國負責運輸到台灣「賣給」中華民國政府
這些東西基本上是無償送的,但是中華民國政府必須設立一個相對基金
美國人要求中華民國政府收到一美元的援助,就必須在相對基金上提撥40元新台幣
根據美方留下來的資料,480號公法的美元金額為3.87億美元
也就是說美方強迫中華民國政府儲蓄150億新台幣以上
第二章,規定受援助國家必須自己出錢,採取「以工代償」辦理鄉村建設
也就是說美國政府給的這些錢,必須要再拿出來發展自己的鄉村建設
第三章,這些救急物資必須先發給貧民
地四章,出售「剩餘農產品」所得的新台幣,應用於經濟及社會發展計畫
把四章合起來看,就會明白美國人的用意
首先,美國每年送大約10億新台幣的剩餘農產品到台灣
這些農產品的接收者是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可以出售這些農產品,同時必須提撥等值新台幣到相對帳戶
這樣一來,這些美援農產品就產生三個效果:
1.美國農民先拿到一筆錢,這樣他們就可以出清倉庫裡的農產品,解決美國內部問題
2.中華民國政府會拿到一批農產品,可以賣出去換錢,也可以養活軍公教
3.美國在台灣有一筆相對基金,用於資助台灣的貧困者,或是發展基礎建設
這種需要花錢買的援助,抑制了戰後嚴重的通貨膨脹
這讓新台幣有了用武之地,民眾拿著政府印出來的新台幣購買美元的民生物資
這就能讓政府不斷回收新台幣,阻斷惡性通貨膨脹的循環
美方還要求出售美援的收入,必須投入民間無力或不願興建的基礎建設
等於是強迫政府投資生產事業,為經濟成長做準備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府於19552年11月制定的「台灣經濟自立四年計畫」
就是以直接美援和相對基金為主要財源
如果沒有這項極為高明的美援
什麼「進口替代」、「出口擴張」、「經濟奇蹟」都不可能出現
複製來源
https://youtu.be/wZn_TNR732A (天豪公開課)
※ 引述《adagiox (adagio)》之銘言:
: 現在八卦版對於美國援烏很有意見,
: 都認為美國想趁機賺一筆,
: 戰後烏克蘭光償還美國貸款跟軍援就沒有未來了。
: 那二戰時期,
: 美國也大量援助中華民國,
: 還有大量貸款,
: 請問該國有償還美國嗎?
: 還是美國又變可憐的冤大頭,
: 被人欠錢欠到最後半買半相送還要被人嫌棄?
: 欠錢不還是怎樣?
: 我很擔心烏克蘭學當年中華民國,
: 欠錢最大,直接抵死不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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