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量宣導出去)
人會比較看不到“不預期會出現”的東西。
之前有人做一個實驗,在美式足球比賽的直播中放進一個穿著猩猩玩偶的工作人員跟著球
跑。結果進廣告之後,實驗人員問觀眾有沒有注意到畫面任何不尋常的地方,結果顯示大
部分的人沒注意到猩猩玩偶。
意思是,你不要怪綠燈直行車不仔細看路面,因為在他不預期有任何事故的情況下,要注
意到地上有人躺著的機率很低。
所以呢?
不要闖紅燈!你覺得人家會看到你,但事實是人家注意到你的機率比想像中更低。同樣道
理,千萬不要讓小孩子在坡道平面停車場玩,因為駕駛不預期那邊會有小孩,也因此更難
發現小孩。
※ 引述《kashima228 (承)》之銘言:
: 我主要有幾個問題啦
: 第一
: 在綠燈的情況下行經路口減速
: 所謂減速是減到多少才合理?
: 第二
: 所以就算直行車輛綠燈擁有路權
: 但遇到闖紅燈行人仍需禮讓
: 是否正確?
: 參考:
: news.tvbs.com.tw/local/651431
: 第三
: 後車二次碾壓導致行人死亡
: 這樣致死算第一台還第二台的錯?
: 雖然底下留言大多是偏袒行人的
: 但在行人闖紅燈的前提下
: 導致行人被綠燈直行車輛撞擊
: 不覺得有哪裡怪怪的嗎?
: 如果行人不闖紅燈
: 就不會被撞
: 那這樣直行車輛肇責還是比較大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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