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的「小金庫」// 前助理:病、事假

作者: bulden (bulden)   2022-11-11 11:36:08
※ 引述《cloudyheart (雲心)》之銘言:
: 姑且相信前助理說的是事實
: 一堆人在鬼打牆事假扣薪
: 當然扣薪啊
: 但是
: 扣薪應該是國家給的薪水就直接扣了
: 假設月薪四萬
: 事假扣2000元
: 薪資應該38000元
: 但前助理的說法是
: 薪水照給四萬
: 然後自己再領2000元出來給辦公室基金
: 這絕對是違法的啊@@
首先你先要有國會助理任用法案!
那有法源依據才會有認定的問題!
你去看看高雄巿議長康裕仁的盜領助理案是怎麼閃過去的?
現在全國的議員公費助理的認定本身就是一堆問題,民進黨自己就抓一堆了!
為什麼這些議員會靠北為麼某些人領就有問題,有些人領就沒有問題!
我們把時間拉回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和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
為什麼特別費案後,立委開始大修法把特別費除罪化;今年又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因為就是法令認定上,沒有法源的依據,從原本的司法問題,檢察官認定問題,最後變成
政治問題,結果變成政黨鬥爭的工具?
結果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之後,為什麼遲遲不把國會助理草案送進院會去審?
因為拿盜領助理費去搞人,只要找個送頭者就很容易成案了!
再回頭來看,為什麼在助理費問題以前大多搞到地方議員,反而立委很少看到這個?
因為檢調不方便申手進去立法院阿,加上這個漏規立委自己用了就很開心,原則只要不互
搞就好了,也沒有檢調會白痴到申手插進立法院去搞政治鬥爭!
我們再回頭看這個某助理的講法,原本要不支薪但是改成領半薪!
但是那個金額被馬掉了?
那本魯就假設一下,本來領半薪為2000元,然後繳回1000元?
如果要查辦盜領助理費時,我是檢察官,會先移送高虹安還是先移送那個某助理?
為什麼很多立委議員會特別設立公積金,因為在核銷上,只要這筆錢沒有直接入到當事
人口袋,本身就有很大認定的空間。
去看看一堆地方議員的判例,大概就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可以閃得到;有些人被判刑定讞!
本魯還是覺得,如果民進黨為了國家社會好,快點把國會助理草案送進院會去審吧!
你自己拖著,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法案,結果自己抓著不放,說你自己不想助理費,是鬼
都很難相信啦!
就是因為認定問題,又有立法院罩著,你們這些立委才會把草案放在冷凍庫裡面!
司馬昭之心,世人皆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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