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認為台版柬埔寨只是模式流了回來
應用在洗錢公司的可控車處理。
(可控車就是買本子後把人扣住等洗完錢才釋放)
不過這幾天一個個案傳來這個給我
https://www.facebook.com/reel/5575655642526885?s=yWDuG2&fs=e&mibextid=Nif5oz
https://i.imgur.com/PlBNgOi.jpg
而賣這個個案的剛好也是洗錢公司,看樣子兩端是有交流的。
案子剛丟調查局,筆錄還沒做,偵辦前還可以說一下,不然偵辦後檢察官又要丟人口販運防
制法第21條第1項跟22條第1項要我刪文了。
真的很壞,拔人指甲逼人自殺一天只給一碗白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