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韓婷婷
: 3.完整新聞標題:
: 義美:產品銷中標示困擾 已放棄補件
: 4.完整新聞內文:
: 產品,業者有效註冊件數降至792件,暫停進口2409件,其中1800餘件廠商無意願補件。
: 針對中國大陸此次的禁令,高志明告訴中央社記者,因為標示的困擾,義美已經有幾年時
: 間,沒有外銷產品到中國大陸了,至於,同業的困難何在,他並不清楚。
: 義美內部也透露,大陸要求的補件內容部分涉及工廠機密,因此2年前就放棄補件了。
: 泰山副總經理雷松清表示,大陸市場的需求都以當地漳州廠生產因應,僅部分油品及點心
其實我想同業的困難很簡單理解
去年就有篇文章說了
https://0rz.tw/0uXCG
中國大陸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
註冊管理規定
對臺灣出口食品企業的影響與因應對策
新版註冊規定對臺灣食品業者出口到大陸的
影響主要有以下 10 大項:
一)成本增加:包括大陸海關總署派人前來審
查的成本、註冊人力的成本、食品外包裝
及內包裝的印刷成本、物流運輸成本、儲
存成本、維持註冊的成本、食品不合格及
招回的處理成本
(二)食品出口的前置準備時間將增加:以前其
他類食品出口很容易,不需要任何前置準
備時間,客戶對某一類食品有需求,貿易
商或出口商隨時可以安排出口,但新版規
定後,生產企業沒有註冊或出口商沒有備
案或進口商沒有備案,只要其中之一沒有
符合規定,食品將無法出口到大陸。
(三)對出口報價的影響:食品生產商及出口商
在食品報價上需重新評估出口的報價。
(四)影響出口食品的競爭力:出口食品到中國
大陸的成本將增加,不利於在大陸市場的
競爭,而且出口食品將無法掌握時效,新
產品上市無法及時搶佔市場。
(五)增加食品生產商、食品出口商(貿易商)
及食品進口商三者之間的矛盾與衝突:進
口商可以監督生產商及出口商;出口商想
出口,生產商必須完成註冊;生產商若想
透過某出口商出口,該出口商如未備案也
無法出口。
(六)增加與主管機關的互動:18 類食品必須
透過衛福部食藥署推薦始可向大陸海關總
署註冊。
(七)不確定性增加:未來出口食品到大陸,可
能隨時會面臨食品不合格及召回而導致食
品無法出口。
(八)食品出口的合規:需有專人應對大陸海關
總署三種方式的審查,需掌握及熟悉大陸
食品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
(九)未來小三通通路、跨境電商通路及參展是
否會受到影響,需持續關注大陸海關總署
的新規定。
(十)可能會影響供貨合約:一旦被公布食品進
口不合格或面臨需召回,可能會造成斷
供、影響客戶的上架銷售,導致違約賠償。
==================
然後再對照之前日本翻譯的文件
感覺就只是台灣廠商覺得很麻煩不想再補件了
不必說一些好像自己的配方機密會被中共知道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