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snavyseal (usmarine2008)》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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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第二次上都市地獄版~
毫不意外,這政府就是怕事怕掉票。
這幾年接送小孩上學,牽小孩走在路上超級擔心小朋友哪天不小心被A到,
不要說撞到那麼嚴重,就說A到或擦到的風險,都嘛會擔心。
台灣的道路兩側房子大家都知道一樓基本就是都加蓋外推推好推滿,推出來還不夠,
門口再給你放花圃 / 停汽車 / 停機車 / 放雜物 / 臨時違停等,導致汽機車真的能
通行的寬度根本超少,明明好好的一條雙向道,搞得跟單巷道一樣。
附近幼稚園的那條巷弄,本身已經有畫 "友善行人步道",
但實際上下學接送時,因為一邊有停車,上學時段那個蛋行每天上學時段又有超大貨車
來送蛋違停在那,如下圖:(看的見那台特別凸出來的違停大車吧? 到現在每天都這樣)
https://imgur.com/Jsnyc4A
搞得其他汽機車通過時,被迫都會吃上這條友善步道,
乾,我牽著小孩人走在上面還要被車叭 / 還要閃它,這哪門子行人友善步道?
所以今年我陸續有幾次透過1999正規管道去申訴,得到以下的答案:
https://imgur.com/rHBTRZj
原來做不做人行道還得考量民意? 違規民眾的民意?
靠杯,你如果是那一排一樓可以免費停汽車的,你是會同意給畫人行道或紅線嗎?
這種道路安全的事情,政府要做的就是 "正確的事情就該做",而不是在那邊怕事。
圖片那位承辦也打來跟我講了一小時的電話,反正內容差不多那樣,他們也沒辦法,
上頭主事的不敢擔責任怕掉票,底下執行的當然就不可能主動去做。
所以台灣即便是台北,行人的通行安全真的是有待加強,
但其中最有待加強的是政府應為而不為,在那邊擺爛。
說真的拉,你一條8m 10m 巷弄,現況已經給兩側老舊房子加蓋出來推好推好,
就不應該再開放兩邊能停車,但這政府有這魄力去改這個?
這件事同時間密了藍綠白議員,沒一個有後續實際回應的,
所以你說這政府有很關心行人通行安全嗎?
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