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代表台灣赴法展覽 導演廖俊逞「捏人乳頭」判3月定讞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2023-01-31 10:20
劇團導演廖俊逞假裝欣賞男人的裝束,從鏤空網眼毛衣開洞中,伸手捏對方乳頭,廖不認
罪,台北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45歲的廖俊逞在台北藝術大學劇場藝術研究所主修導演,他的VR多媒體聲音劇場「色度:
賈曼計畫」是日前代表台灣參加法國第3屆「CHRONIQUES:數位想像雙年展」的作品之一
。
檢方指控,2021年11月12日晚間10點多,廖在台北市「KAREN BAR」參與科技藝術產業成
員聚會,見被害男子上半身著白色貼身衣物,外著鏤空網眼毛衣及黑色皮衣,意圖性騷擾
。廖假藉要觀看鏤空網眼毛衣,出手碰觸對方胸部並抓捏對方左邊乳頭,被害人向台北市
警萬華分局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廖俊逞承認聚會時與被害人同桌,也曾伸手,但稱只碰觸對方的肚子、
沒有碰到身體;律師辯護廖是去碰觸對方衣服的質料,無意也無碰觸身體,沒性騷擾意圖
。
被害男子說,廖突然伸手抓住他的左手,問他「衣服是否有洞?」「是一件還是兩件?」
他把夾克拉開,廖就把手伸進來碰觸他左邊的胸部,還用手指捏乳頭;被害人說,「我腦
中一片空白,也感到驚嚇、尷尬」。
林姓女證人說,有看到廖將手伸到被害人的衣服裡,捏了被害人左邊胸部「就是乳頭的位
置」,因旁邊有很多認識的人,所以當下沒有特別聲張,後來被害人有打電話說覺得非常
不舒服。廖案發後曾打電話給林女說「即使是在那樣一個時機的場合,我也不應該去碰觸
他的…,就是私密的部位」。
檢察官曾以林女的證言詢問廖「聽說在劇場產業中,多有耳聞你曾經做出許多騷擾碰觸的
行為,有何意見?」廖回稱「過去我在追求心儀對象時,…被害人不是我心儀的對象」,
一審認定廖性騷擾。北院認為廖碰觸男子胸部並抓捏乳頭,雖表示歉意,卻不斷指摘被害
人、證人憑聽聞影射他犯罪,未真心悔悟,無非對被害人二次傷害。
一審判決後,案經上訴,高院維持北院見解,廖俊逞仍被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本案發生後,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針對藝文界頻傳的性騷擾、性侵害事件,表示敬
佩所有勇敢站出來揭發事件的當事人、吹哨者,並認為廖長期濫用他在劇場界的地位,施
行性騷擾或敵意環境性騷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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