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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超慘!博士學霸貪杯上路 酒駕「案底」斷了出國留學夢
4.完整新聞內文:
在高雄某國立大學就讀博士班六年級的陳姓男子,原本計畫赴美國加州大學留學,結果去
年6月他因為貪杯上路,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最後被判刑2月,有了「案底」後,陳
男拿不到美國簽證,出國求學計畫被打亂,他上訴求宣告緩刑,法官考量他曾發表25篇與
半導體有關的學術期刊論文,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滿後,就可申請良民證。
去年6月21日晚間9時許,陳男在鹽埕區一家小吃部喝了幾杯啤酒,當天晚間10時許,陳騎
機車上路回家,結果在小吃部附近被警方攔查,因身上充斥酒味,警方施測後,陳呼氣酒
測值達每公升0.71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審理時,考量陳男沒有前科,且還在就讀博士班6年級,僅判他2個月
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處罰金1萬5000元。
不過,原定今年1月要赴美求學的陳男,由於美國要求申請美簽要提供「刑事紀錄證明(
良民證)」,如果有刑事記錄,不予核發美簽,陳男因為酒駕「案底」,無法申請良民證
,最後連美國求學夢碎。
不僅於此,依據國科會補助規定,如果出國研究前,有「案底」在偵審、執行、處理中者
,將停止補助資格,且領取公費者還要退還給國家,陳男因貪杯酒駕,不僅喪失赴美求學
機會,連國科會補助都無法申請。
依據良民證申請規定,需要等到案件執行完畢的5年後,才可以申請刑事紀錄證明,陳男
即便繳納易科罰金,最快也得等到5年後才有機會赴美或申請國科會計畫。
陳男上訴希望法官給予緩刑,只要緩刑期滿,就能立即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縮短年限
後,對於他的影響較輕。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根據根據陳男提出的學術論文,發現他2016年至去年參與國內外學
術研討會共發表25篇學術期刊論文,確實在博士班期間從事半導體及光通訊領域相關學術
研究,且有出國進一步從事學術研究的計畫。
雄院法官考量陳男在此次酒駕犯行後,失去如期前往美國大學交換、研究機會,嚴重影響
博士學術研究及學經歷,應深受教訓、懊悔不已,因此宣告緩刑2年,但要求陳支付8萬元
給公庫,並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確定
。
※ 提醒您: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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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博士還酒駕…葬送自己未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