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cool996 (台灣價值)》之銘言:
: 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對普丁無效。
根據羅馬公約
國際刑事法庭對於締約國內發生的罪刑具有管轄權,如果不是締約國,仍然可以對國際刑
事法院提出願意接受管轄的聲明,國際刑事法院仍然可以取得管轄權
案件發生在烏克蘭,烏克蘭對國際刑事法院聲明接受管轄,國際刑事法院當然取得管轄權
至於取得管轄權後,能不能執行又是另外一個問題。目前國際刑事法院沒有法警,要執行
仍然得依靠締約國協助,如果締約國不願意執行就是另外一回事
簡單來講,通緝令是合法有效,但是在非締約國,或是不願意執行該通緝令的國家,並沒
有執行力
: 因為俄羅斯並非國際刑事羅馬規約的締約國。
: 依國際習慣法,普丁享有元首豁免權。
: 所以普丁根本不會去鳥這個禁令,出訪沒人逮捕更能證明國際刑事法庭是個笑話。
: 當年國際刑事法庭下令逮捕蘇丹總統,人家去南非還是好好的自由出入!
: ※ 引述《Necro927 (指南路人)》之銘言:
: : 路透社剛剛報導:國際刑事法院(ICC)針對普丁在烏克蘭犯下的戰爭罪核發逮捕令
。
: : 這是一個重大的國際事件,看來是要回應習近平訪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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