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還真的是這位迷彩褲男子(獵人)
中央社報導「桃園狒狒遭獵槍擊中死亡 獵人坦承射殺」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3275005.aspx
時間軸應該為
27日早上狒狒出現在台鐵富岡基地
因鄰近新竹縣,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有通報新竹縣政府農業局
下午14:27 民眾報案於新屋區中正路長益鐵工公司對面樹林發現狒狒,警方到場警戒
中午左右有民眾在富岡國中附近看見狒狒
林務局及農業局於14時53分到現場沿線搜尋
新竹縣政府農業局廖姓技士打給林姓獵人
詢問是否有麻醉槍,獵人回覆僅有獵槍
獵人就在湖口附近,所以自行前往
下午15:10 楊梅區中正路民宅阿嬤看見狒狒進屋內關門並且通報桃園市農業局
(農業局專委盧紀燁所述)
下午15:25 農業局負責捕捉的麻醉槍使用人員趕到
就發現現場已經有一組非市府人員,且狒狒已經倒地
(農業局專委盧紀燁所述)
據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所述會將狒狒交給六福村
是因為現場有六福村的獸醫人員
疑點一:是誰將地址告知林姓獵人?
新竹縣政府否認有請獵人到場獵殺
僅表示有電話詢問獵人是否有麻醉槍
或是也有新聞寫說有要求獵人待命
因為富岡鄰近新竹縣
在根據農業局說的15時10分接到通報
15時25分就趕到的情況下
獵人是從哪個管道知道確切地址?
疑點二:林姓獵人說有經過同意才開槍
根據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說趕到時已經有一組非市府人馬,且狒狒已經倒地,那麼是經過誰的
同意?
狒狒倒地之後農業局的人說以為是中了麻醉槍
然後用網子將狒狒裝進貓狗的外出籠中才發現有血跡
將狒狒交給六福村急救,下午17點宣告死亡
桃園市:參與人員僅配置麻醉槍,且無委託外部人員加入
新竹縣:圍捕的過程都是屬地主義,這隻狒狒沒有越過新竹縣的轄區,因此新竹縣農業處沒
有參與圍捕的行動,也沒有委外
林姓獵人:接到新竹縣農業局通知,自行前往加入圍捕,開槍有經過同意
六福村:現場獸醫建議送往六福村急救,獸醫判斷傷口為槍傷,有發現金屬,一切交由桃市
農業局回應
現場阿嬤:圍捕人員將狒狒從菜園逼入房內,她趁勢關門,搜捕人員朝屋內開槍
※ 引述《muse1628 (わためいと)》之銘言
: 聯合報這篇新聞裡面就有拍攝到啊
: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39/7059690
: 從上往下數第三張身穿迷彩褲男子那把應該就是獵槍?
: 然後第六張桃園農業局四人合照沒有那位男子
: 如果當場中槍理應應該有槍聲和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