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判決出來的就這兩組了
#1aI5KJgr (BoardCourt)
https://i.imgur.com/boO9aL2.png
#1aIiqSBt (BoardCourt)
https://i.imgur.com/FnpYqgv.png
這還只是有抓到的,第一件甚至拖了快五年
像這種可以站內信或匿名檢舉的
PTT板主是不是很好上下其手,開分身/匿名檢舉自己不爽的人
再用板主身分處理異己
如果以小圈圈來看,可能還有A板主檢舉,B板主判決的玩法
這種連檢舉分身都辦不了,外人無法證明私相授受,恐怖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