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五度判死沒用!最高法院堅持讓他活 雙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23-05-02 16:32:04
※ 引述《H23324216 (showtime)》之銘言:
: ※ 引述《wild2012 (噹噹噹噹噹)》之銘言:
: : 才殺兩個 小咖啦
: : 看看之前的 一個比一個扯
: 其實這已經全部都由法官來決定了,一般人根本沒置喙的餘地
: 甚至沒資格去討論,看看兩公約的法條就知道
: 第六條:二 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
: 本公約規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
: 刑。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 "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才可以判處死刑
: 但何謂情節最重大呢? 兩公約根本沒規定,那麼就搭配精美的中華民國憲法來解釋
: 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 所以了,何謂兩公約中所說的"情節是否重大" 一切由"司法院法官"來解釋
: 這已經是人治,不是法治,今天就算法官說不簽聯絡簿"不屬情節非重大",你也不能說什
: 麼
: 早就放棄了,要司法改革,只能等解放軍來改革,別無它法
我20-30歲的時候也是痛恨法官
直到我的同學當了法官才跟我講
不要怪法官不判死刑
一份判決報告上百頁
你只要判了死刑 一定是退回重寫
不是法官不判死刑
是這份報告就不會過
而且會先在你的手上來來回回好幾次
上面的人只要寫個幾個字
你就要重寫一次整份報告
然後用不一樣的觀點重寫一次你覺得就是應該判死
那上面會在寫個幾十個字叫你重寫
這根本是不對稱得戰爭
早點認知無窮迴圈的法官
就不會自找沒趣
大概是這樣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