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投逆子縱火害母亡 二審認定「疏忽」無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3-05-03 13:26:51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張瑞楨
3.完整新聞標題:
南投逆子縱火害母亡 二審認定「疏忽」無殺人犯意輕判
4.完整新聞內文:
南投市廖姓男子2022年3月被母親嘮叨,他買了3桶汽油,於母親、胞弟同住的房子潑灑,
還進屋要居服員先離開,他隨即縱火燒房子並波及鄰舍,其母親燒燙傷引發感染死亡,一
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12年,不過,二審卻認為他衝入屋把母親拖出來,且點火
前猶豫,應是「疏忽」,主觀上並無殺人的不確定犯意,改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
遂罪,判處徒刑10年,可上訴三審。
判決書指出,有縱火、毒品前科的42歲廖男,去年3月23日和母親起爭執,盛怒下到加油
站買三桶汽油(約19公升),縱火燒母弟同住的房子,潑灑汽油時,還推機車讓汽油流洩
出來,又見大門反鎖,即持棍棒打破客廳窗戶玻璃,將汽油朝屋內潑灑,後來拿著剩下的
汽油進客廳,見母親和居服員在內,他要居服員先走,並繼續把汽油灑在客廳,隨即走出
拿打火機點火,瞬間發生爆燃,居服員立即逃出。
廖男的胞弟返家見到火勢,衝入客廳要救母親,卻被燒到而退出,廖男此時驚醒,進入火
場把母親拖出,廖男自己也燒傷,母親顏面、頭頸部、臉部與四肢,全身皮膚27%二度至
三度燒燙傷,因感染至多重器官衰竭合併敗血症,於5月23日死亡。
南投地院審理時,認為廖男曾有縱火前科,5年內再犯,屬於累犯應加重其刑,但因警方
處理時,他承認縱火,屬於自首而減輕其刑,依據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有期徒刑
12年。
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廖男放火之前,還一度等待屋內的人(母親、居服員)離開,他
並未立即點火,應無殺母親的不確定殺人故意,而是疏未注意母親尚未隨同居服員逃離,
且廖男點火後見母親沒有逃出,即衝入火場,將母親拖出,主觀上並無殺人之不確定犯意
,觸犯的法條應該是刑法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據此撤銷原判決,改判徒刑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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