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FCmUslW.png
不囉嗦 每樓87P發到200樓不重複
在眾鄉民的期盼下,終於讓分身仔b17再次進桶了
還附贈了退文8篇+退註給他這隻分身
昨天晚上我把手上的IP全部送出去檢舉之後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83213021.A.23D.html
今天板主就給出了判決,感謝板主勿枉勿縱
重複這麼多IP還有臉去申訴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83138935.A.E91.html
當初也說甚麼Manny55是自己朋友,要提供身分證作證明
http://i.imgur.com/yhCF9i6.jpg
結果還不是照樣被帳號部判共用帳號
偷換概念你最在行,抓分身看的是當下使用者是誰,誰管你註冊人是誰
鍾小宇你可真是有夠多理由啊
連檢察官都相信我提供上去你開分身的物證了,你還想狡辯?
長那麼大隻,連開分身這點小事都不敢承認,爸媽還真是白養你
現實中被判刑就故意一直上訴拖時間,就一點罰金也繳不出來?
既然你的這隻分身已經被認證就是b17本人使用
那我看你也準備再被館長告一波了吧
我幫你複習一下你的和解書內容
https://reurl.cc/d7Y7N6
https://i.imgur.com/tvO4SnU.png
有沒有懂法律的人士可以說明一下b17有沒有違反和解內容啊?
今天D2R開新天梯,可以拓荒又看到這廝的笑話,統一獅今天也贏球,心情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