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與其打屁股 不如打正面還比較有用 也不需要找猛男來打才會痛
隨便找個人打就行 反正詐騙犯 就鞭個五下 打到他gg皮開肉綻就好
如果是開槍殺人 還是虐死宅男的那種 就打個十下 連蛋蛋都給他打出蛋黃出來
這樣我看還有多少人要開槍的?
※ 引述《oooo (法性本寂隨緣轉)》之銘言:
: 我國的刑罰太輕
: 就是在欺負好人
: 只要刑罰重
: 很多垃圾就不敢搞事
: 糾紛會減少
: 所以引進鞭刑才能節省社會成本
: 輕刑的打完就不用關,不用養犯人.
: 重刑犯
: 每3個月打一鞭
: 打到他出獄
: 死刑跟無期也是
: 打到死
: 鞭刑是社會的期待
: 只要願意引進鞭刑
: 要選上總統應該是沒問題吧?
: 有卦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