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張議晨
3.完整新聞標題:
軍校生搞上女友媽鹹濕片遭揭露 嗆女友爸沒資格當老公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軍校生交了女友後與女友母親胡女「對上眼」,兩人曖昧舉動被女友父親蘇男發現
,胡女交出兩人對話紀錄,發現句句鹹濕,互稱老公、老婆,不僅上汽車旅館開房,還互傳
鹹濕影片,氣得蘇男對軍校生、胡女提告,各求償200萬元,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判軍校
生及父母應賠40萬,另還要與胡女連帶賠償40萬,合計8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2020年7月間,軍校生與年紀相仿的女友熱戀,與女友全家互動熱絡,家庭聚會
等活動都會邀請一起參與。同年10月間,女友父親蘇男發現妻子和軍校生互動相當曖昧,2
個月後,蘇男見妻子和軍校生互動不尋常,追問之下,妻子才坦承與女兒男友「對上眼」。
胡女交出兩人的IG對話紀錄,蘇男發現軍校生不僅稱妻子「老婆」,妻子也稱對方「老公」
,胡女還在私訊時向軍校生撒嬌「一直想著進去摩鐡的畫面,被老公迫不急待的揉揉,溫柔
的霸道,好舒服」、「老婆好常想著被老公服務的感覺」,軍校生熱情回應「現在又想要了
啦」。
不僅於此,兩人還互傳下體甚至胸部等鹹濕照片,蘇男發現後,質問胡女「為什麼可以拍那
些跳舞撩人的影片給你看?」軍校生聽訊後,還回訊胡女「他沒資格當你老公」。
事後氣炸的蘇男要求兩人立即分手,胡女希望軍校生姿態擺低,好好跟她老公道歉「你就說
是我約你,你因為,好奇啊,比較貪玩嘛,事情沒想那麼多。」這段不倫戀曝光後,胡女也
和蘇男離婚,蘇不甘妻子出軌女兒男友,氣得對軍校生及父母、胡女各求償200萬元。
軍校生挨告後反駁,稱當時他就讀預校三年級,高三學生嚴格管控外出,與胡女見面機會很
少,他沒有和胡女發生性行為或傳送鹹濕影片,一切都是蘇男誤解。但胡女則坦承有和軍校
生不倫。
這名軍校生事發時正讀中正預校,父母出庭時,曾提及「早就告誡兒子要專心學習成績為重
,交女朋友等大學再說」,結果不僅就讀預校時交女友,還與女友母親發生不倫,連父母都
不敢置信。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軍校生正值青春期,胡女是女友母親,也是他的長輩,兩人行
為與倫常有背,軍校生父母在兩性教育有疏於監督,父母親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判軍校生
及父母應賠償蘇男40萬元,還要與胡女連帶賠償40萬。
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軍校生與胡女行為侵害蘇男配偶權,維持一審見解,判蘇男
勝訴,維持一審原判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215319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