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girl (莎莎)
2023-06-11 18:13:5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駿杰
3.完整新聞標題:
林智堅律師控捏造調解內幕 黃揚明臉書發文再揭內幕
4.完整新聞內文:
媒體人黃揚明先前在臉書分享疑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與調查官余政煌9日在台北地院雙方
互動調解的內幕過程,卻遭林智堅的委任律師反駁,對此,黃揚明稍早在臉書發文,指既
然林智堅的委任律師蕭雄淋、胡中瑋聯名發了一份扭曲事實的聲明,那他只好把自己向余
正煌採訪所得,還沒揭露與這2位律師相關的部分寫出來。
黃揚明在臉書指出,就在那40分鐘,林智堅、余正煌面對面調解過程中(再次強調,這過
程律師不在場),林智堅以「本來桃園是我的」來描述其委屈後,余正煌除說自己被調查
局長官調職、考績惡整、被監察院舊案重查,還拿出了一份信函佐證,那是去年12月29日
印有「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字樣,直接寄到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給余正煌的信函,內容大
綱大略是林智堅以提供民調為由,要脅余正煌應於7天內撤告的通知。
黃揚明說,根據我國《律師倫理規範》第45條規定:「律師於處理受任事件時,知悉相對
人或關係人已委任律師者,不應未經該受任律師之同意而直接與該他人討論案情。」
余正煌委任包括張祐齊、曾威凱、吳俊達等律師是去年7、8月間的事,且律師團常面對新
聞媒體發言,林智堅委任律師不可能不知情,但卻仍逕自寄出信函給余正煌,此舉已涉嫌
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黃揚明說,在調解庭中,就連法官聽到余正煌這一段描述,都直接對林智堅說「這就是你
們的不對了。」林只能淡淡地說他完全不知情。
黃揚明指出,這兩位在業界具權威的大律師(林智堅委任律師)昨發出的聲明內容有多荒
謬他無須多言,對這余正煌手中握有實證的違規事項,是否也該發聲明解釋一下呢?
黃揚明日前在臉書發文揭露余正煌與林智堅在台北地院調解40分鐘摘要內容,提及林智堅
不願公開道歉、無力負擔200萬元捐款,余退讓才和解。黃還透露,林智堅在庭上一直強
調自己是論文事件受害者,「因為本來桃園市是他的,但後來沒了」等內幕過程。
而林智堅的委任律師蕭雄淋、胡中瑋發出「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與余正煌調解案說明」,內
容提到為保護林、余兩人隱私,相關調解庭上的細節將不對外透露,媒體人在網路宣稱探
得調解庭互動,其捏造內容與事實多有出入,特此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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