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王捷
3.完整新聞標題:
車停家門騎樓被拖吊 警方:這兩種情況很頭痛
4.完整新聞內文:
有民眾抱怨把車停在自家騎樓等家人上車,一轉頭就被拖吊,氣得上網抱怨,豈料遭網友
出征,騎樓不該停車,怒火也燒到警方未積極取締;警方說,台南規劃的「綠線」,常讓
民眾誤解騎樓能停車,另一個就是有些騎樓是退縮的「門廊」,車子一半停在私有地無法
拖吊,又會讓民眾覺得違停未取締,兩個狀況都很頭痛。
住在台南北區臨安路的民眾,自稱奉公守法在該處住了40年,但有次晚上把車停在騎樓等
著家人上車吃晚餐,上個廁所車就被拖吊了,另一次是晚上9點多停在自家騎樓,沒想才
過45分鐘就來開單,當地晚上不但沒人,連貓狗都沒有,不會影響到交通、行人,怒斥警
方差不多就好。
騎樓能避免人車爭道,也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義的「人行道」,汽機車不能把車停
上人行道,但是部分民眾誤解騎樓可以停車,一些屋主也認為,騎樓就是自己家的,這是
自己的財產,政府為何能開罰?這樣沒有違憲嗎?
2003年大法官解釋的釋字第564號,雖然是在講在騎樓擺攤的問題,但是大法官解釋中提
到,騎樓有供公眾通行的義務,因此,民眾抱怨車子停在自家騎樓被拖吊,並未獲得同情
,還被其他網友批評,汽機車不應該停在騎樓,應該一同維護台灣行人通行的安全,也有
網友點出許多騎樓違停的地點,批評警方未積極取締。
警方指出,騎樓違停常讓警察被申訴或引發民怨,一些民眾甚至覺得停在騎樓沒違法,因
為台南部分騎樓市府有規劃綠色的「整齊線」,在騎樓看到綠線就能停,但這不是法定的
標線,所以警方不會主動去開罰,如果有人檢舉,就會到場開單,嚴重影響通行也會拖吊
,不過很多民眾在騎樓沒看到綠線,還是認為可以停。
另外,就是一些民眾的一樓住家有退縮,被稱為「門廊」,車輛一半是停在私人土地「門
廊」上,一半是停在騎樓,但常被檢舉,這種有疑慮的停車方式警方無法拖吊,又被誤會
沒作為,兩種狀況,讓警方都很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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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2003年大法官解釋的釋字第564號,騎樓有供公眾通行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