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露性器官大概全世界都是犯法的
那奶不是性器官
但露整顆包含奶頭就是犯罪
露半顆卻沒關係
如果是這個邏輯
那懶覺露半隻不露頭也沒關係囉?
而且如果奶不是性器官
那當露奶 別人說不知道眼睛該放哪 就不能說是性騷擾吧
那個議員說 別人這樣跟她說 她覺得是性騷擾
那今天換成 妳手擺這樣 我眼睛不知道該放哪
會構成性騷擾嗎?
而且我記得路上專門拍人家絲襪腿的那些人
最後被起訴都是妨害秘密還是什麼鬼去了
都不是性騷擾欸
因為腿露出來 別人要拍 沒拍到臉 就不是肖像權
最近咩吐燒成這樣
大法官該出來解釋一下法條了吧
不要讓我們男生莫名觸法啊幹
不然就是女生在周圍一公尺就直接飛踢她
寧可被告傷害
不要被告性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