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檢察官要不要聽聽看自己在講什麼
1.該文件是假的但是簽名是真的所以沒事。
那麼….這份文件到底是假的還是真的呢
如果文件算假的那怎麼會不起訴?
如果文件算真的,那以後只要把別人的簽名
P過來不就可以「弄假成真」?
2.被告散播之前有求證所以沒事。
那麼….到底是跟誰求證?簽名的本人都說
自己沒簽過是P圖的,被告是通靈求證嗎?
補充討論:P圖的簽名到底算不算真的簽名?
對筆跡的話肯定是真的,本人也真的有簽過只不過是其他文件,所以簽名是真的但人是
假的?
但人是假的怎會不起訴所以簽名是真的人就是真的?
結論:這一刻P圖的側翼跟徐巧芯=同一個人?
北檢這次是不是發現了一個新的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