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徐巧芯告「無良公關」爆料不實 檢方:「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23-07-05 13:12:56
※ 引述《GamaloveVaca (好想妳)》之銘言:
: 所以之後
: 我可以製造「民進黨決定跟中國統一的開會文書」
: 然後p圖,用民進黨立委的簽名p上去,然後散播
: 這樣可以無罪不起訴??
不行,會起訴
: 還是綠能你不能?
綠能你不能,檢警早就被綠化了,法院目前一半,請珍惜最後的時間
來解析一下造謠手法
我們先說什麼叫合理評論,合理評論就是你其實也不需要查證事情是否為真
你有明確的消息來源,你就能針對這個消息來源做評論,那即使內容有假
只要你宣稱是看到消息來源信以為真,而非明知是假還造謠,就屬合理評論
那什麼叫明確的消息來源? 譬如公開的新聞,或是網路上的消息
或可以具體交代是誰告訴你,如果交代不出來就會認定是你造謠
所以一般綠營造謠一條龍怎麼玩的?
就是先找個告不了的粉專放假消息,新聞報導轉貼,更多的側翼跟上進行宣傳
如果有人告,就說是看到粉專或新聞這樣說,誤以為真
但這個案子非常噁心
其他轉貼粉專全數不起訴,因為他們都是看到網路粉專消息誤以為真
問題是第一手造謠的人也直接不起訴
粉專經營人陳冠宇指出,他去年11月9日晚間收到1名張姓網友的訊息,對方表示自己有政
黨透過網軍抹黑的消息,並附送1個網址,連結到「網軍建置計畫企劃書」文件,當時他
有詢問張消息來源,對方表示是政黨內部有人洩漏。陳冠宇信以為真,隨後在無良公關公
司貼出文件資料。
正常程序必須明確交代出後面的來源,把這個張姓網友抓出來
證明是謠言來源真的是某張姓網友,粉專才能脫罪
結果檢察官就一句已經查證過(怎麼查證?張姓網友說就是查證?)
而且簽名也都是真的(以後偽造文件都說簽名是真的)
也不用找張姓網友就無罪開釋,檢察官認證粉專沒有造謠好棒棒?
讓我猜猜這張姓網友是不是某個匿名,IP在國外?
但你以為你也能這樣玩嗎? 別傻了
如果你製造一個「民進黨決定跟中國統一的開會文書」還P簽名上去
檢警會在一個禮拜內就找到你,你會辯稱這是某個網友給的
然後檢警就會要你提供某個網友的具體訊息
只說某網友但找不到人是沒用的,如果你找不到替死鬼
那就會認定起源是你,偽造文書跑不掉的
所以沒黨證的別亂玩,這招只有掌握檢警的民進黨可以玩,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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