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3-07-12 11:23:42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知名冷凍倉儲公司竄改標籤 27.6噸過期粉圓被日本人吃下肚
4.完整新聞內文:
珍珠粉圓飲品近年來大受日本年輕人的歡迎,日商向台灣工廠下訂,南部知名冷凍冷凍倉儲
公司櫻馫興業竟將過期的粉圓改標籤,讓日商買走27.6公噸的粉圓,獲利逾313萬;檢調獲
報追查,又在屏東廠房裡搜出36.8公噸的逾期粉圓,雄檢偵結後依違反食安法等罪起訴呂姓
負責人。
檢方指出,櫻馫興業的呂姓負責人和台灣廠商合作生產未添加防腐劑生珍珠粉圓半成品,再
將半成品放在冷凍倉儲內保存,準備銷往日本,但大批粉圓放了兩年賣不掉放到過期,呂姓
負責人為了減少損失,竟指示員工將過期標籤撕掉,改貼新標籤,再將這批過期的粉圓賣給
兩家日商。
兩家日商花了313萬餘元買下27.6公噸的過期粉圓後帶回日本,再製作成珍珠粉圓飲品讓日
本人喝下肚;檢調去年12月獲報展開追查,會同屏東縣衛生局人員到廠區稽查,又找到36.8
公噸的過期粉圓。
雄檢偵查時,呂姓負責人否認犯行,辯稱粉圓的原料只能放兩天,不煮就會發霉,合作的另
家公司於2020年4月購入粉圓原料後,把加工的半成品放在他公司的冷凍倉儲裡存放,但因
日本法規沒有規定保存期限,僅規定賞味期限,他這批粉圓是要賣去日本,所以依循日本法
規,把「包裝日」再加2年後,標示成賞味期而非保存期限。
但檢方認為,界定食品的安全食用期間,主要是保障消費者的健康不受影響,逾越有效日期
再食用,不論保存方法是否適當,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若是讓老人、幼童、孕婦吃下
肚,更會對人體消化、內分泌及排泄系統產生危害,且我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擅改食品保存
標籤,因此依相關事證起訴呂男和櫻馫興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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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外銷給日本的都有30噸
內銷的想都不敢想
查到的過期40噸是要賣給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