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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勸戴口罩竟被殺死 凶手稱有疾病但接受判死刑
2023-07-13 23:14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紙雕師蔣嘉凱因上超商未戴口罩遭蔡姓店員規勸,莊事後拿刀刺殺蔡,震驚社會。蔣聲稱
罹患精神疾病,因服藥無意識、不記得行凶理由,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
公權終身。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延押庭,在還押看守所時,蔣表示「希望維持死刑」。
因高院將蔣送精神鑑定,一、二審的鑑定結果有落差,檢察官聲請傳喚蔣就診的身心科診
所郭姓醫師作證,蔣不反對,但律師團拒絕。
蔣嘉凱(42歲)2021年11月21日凌晨到龜山住家附近超商買東西,因未依規定戴口罩,蔡
姓店員拒絕結帳,莊返家拿口罩,結完帳就將口罩甩向蔡。詎料,蔣仍不甘心,變裝後又
走回超商,招手示意蔡到超商外談判,見人靠近就拿預藏的彎刀朝對方攻擊。
超商監視器畫面顯示,蔡被蔣從店外追到店內,兩人又從店內扭打到店外,超商裡外血跡
斑斑,後來蔡奪過彎刀丟給路過的目擊者,央求目擊者報案後就不支倒地,而蔣則是蹲坐
一旁觀看,直到警方到場才跪地高舉雙手就犯。蔣對警察說「只有3公分死不了,沒死吧
,真可惜」。
目擊者表示,蔣當時表情興奮,當他去關心店員傷勢時,蔣還對著他笑,「笑到你會毛骨
悚然」,不像正常人該有的反應。
蔣嘉凱辯有精神疾病,案發時吃了藥而斷片,沒有意識,不清楚自己做過什麼、為什麼要
做,看了監視器畫面才知殺人。桃院審理後,認為蔣無悔悟,犯後態度惡劣,且也不否認
殺人,本案無可減輕罪責理由,判死刑。本案蔣未上訴,桃院依職權上訴。
高院先前開庭時,蔣嘉凱表示「我認罪,我該死,但我不知道為何殺人,講坦白的,就是
吃藥吃茫了。我接受死刑,我殺人要償命」。因羈押期28日將屆,高院今開訊問庭,對時
是否延長羈押,檢察官、被害人家屬、告訴代理人都認為應延押,蔣與律師團則無意見。
高院日前囑託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為精神鑑定,因與先前長庚醫院的鑑定結果有落
差,檢察官聲請傳喚蔣先前在桃園就診的身心科郭姓醫師作證,欲證明看診期間蔣有無控
制、辨識能力欠佳的狀況或抑制性之情形,且蔣曾換藥、調整劑量,檢方也認為要釐清。
蔣的律師團則認為沒有必要傳郭,指郭了解蔣的時間並不長,無法與鑑定人相比,要問的
話函詢即可。但蔣卻持不同意見,說「我都配合」。告訴代理人也贊成傳郭姓醫師,認為
郭是開藥的人,接觸時間更久,應該傳喚以了解蔣的服藥狀況。
法官表示,傳郭姓醫師涉及被告的病情,需要得到被告同意,若蔣配合,有無必要傳喚,
合議庭評議後決定。高院定8月3日審理。
6.備註:
法官不接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