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有輕度的小兒麻痺,去年跌倒骨折受傷後需要用助行器輔助行走,老家附近開了一間主打給銀髮族運動的健身房,裡面器材不像是專業健身是較為簡單的器材,我鼓勵我爸媽要不要去體驗看看增加肌耐力拉拉筋也好,上週他們去體驗完後跟我抱怨,隔天要去簽約時櫃檯說,老闆看過監視器家母拿四角拐杖上下器材較慢怕影響到其他會員的權利,不給予簽約,還說建議在家自己看影片運動就好,這邊妳能使用的器材也不多不用浪費….
這樣有算是歧視身障者嗎?我們也沒要員工幫忙,都會有人陪伴我媽去使用器材,沒想我的鼓勵卻讓我媽受到這種屈辱,身為子女聽了真的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