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是40年老房是嗎?不太確定,但如果是真的,
依照目前法律民國84年以前的既存違建是被列為「暫緩拆除」,
如果黃國昌的房子因次此必須拆除,
那我希望全台各式各樣的違建可以依此標準辦理,
將民國84年這條線拉高到民國72年,
相信台灣這醜陋的市容可以因此改善,
所以我支持黃國昌拆屋還地,
(此段刪除)但是如果全台沒依此標準作業那就必須強烈反對拆屋,
(新增)而且必須一視同仁全部一起拆!
(此段刪除)因為標準必須一視同仁!
最後只想說這只是篇廢文,感謝各位浪費時間閱讀。
PTT不支援刪除線真的很不方便
112-4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