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60人集體發燒、上吐下瀉 全吃了這攤

作者: e4653303 (小烏賊)   2023-08-04 21:48:53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蔡明亘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60人集體發燒、上吐下瀉 全吃了這攤的越南法國麵包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k5VnlD8.jpg
桃園市驚傳疑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中壢忠貞市場某攤商販售的越南法國麵包,約60人食
用後出現不適症狀。(衛生局提供/蔡明亘桃園傳真)
https://i.imgur.com/9jI4TwP.jpg
桃園市驚傳疑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衛生局派員到場抽樣送驗。(衛生局提供/蔡明亘桃
園傳真)
桃園市驚傳疑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昨日中午開始,市府陸續接獲醫院和民眾通報,食用
中壢區忠貞市場某間越南法國麵包後,出現嘔吐、腹瀉與發燒等症狀,截至今晚6時已有6
0人通報,衛生局已命業者即起暫停作業,並到場抽樣送驗中。
衛生局指出,3日中午起陸續接獲醫院及民眾通報,民眾2日到忠貞市場內某攤商購買越南
法國麵包,食用後出現腹瀉、嘔吐、發燒等不適症狀,統計這2天共有60人通報疑食品中
毒。衛生局至產品製備場所查核,發現該攤商14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缺失,已命業者
暫停作業,也呼籲民眾,若近期有購買越南法國麵包,食用後出現疑似食品中毒症狀,請
主動通報衛生局專線0937466695。
衛生局說明,昨到場稽查越南法國麵包作業場所環境衛生,發現冷凍冰箱溫度不足、有病
媒蹤跡、作業人員配戴飾品、食材未落實離地及覆蓋等14項缺失,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
生管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命業者自4日起暫停作業,環境衛生缺失命限期改善,現場環
境缺失須經衛生局複查合格並同意後才能復業。
後續若複查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同法第44條規定,可
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此外,衛生局也派員到製備現場抽驗醬料、餡料及同一批未食用成品等食品檢體,與刀具
、砧板等環境檢體,並採集個案檢體,檢體皆送驗中,後續將依這次人體檢體及食品、環
境相關檢體檢驗結果綜合研判,若檢出病原性微生物判定為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
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同法第44條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情節重大足
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呼籲,購買即食食品應選擇環境衛生良好商家,購買後切勿放置室溫過久以免變質
,若近期有購買中壢忠貞市場內越南法國麵包,食用後出現疑似食品中毒症狀,請於第一
時間通報衛生局,並至醫療院所就醫,以利衛生局持續追蹤監測民眾的健康狀況。
5.完整新聞連結(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reurl.cc/v7OdaN
6.備註:
這真的很好吃嗎?也太多人食物中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