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3-08-06 11:30:26欸欸幹
老高
哪時樹敵這麼多了啊
他自己都很驚訝
說穿了著作權本來就是
作者專屬權
人格權不能轉讓
財產權可以
而且這又不是學術論文
沒有公定標準
其實就算表達架構相近
也不構成侵權
更別說語種轉換
還有翻譯的再製問題
而且奇怪的是
出來蹭的
比較知名的
一個講歷史
口齒不清笑死
一個講刑案
但是本身長相比較像嫌犯
都不是老高主要競爭者吧
這些人沒有考慮自己流量
我是不相信啦
反正就是跟線上遊戲一樣
打不死掉幾個寶
撿個爽
老高也不計較
真的是心胸寬大
至於八卦處男
根本對社會沒有影響力
有影響力的
都是犯罪的部份
不用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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