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記者署名: 蔡雯如、王莫昀、池宗玲/台北報導
完整新聞標題: 立委掌握新錄音檔 鏡電視大股東坦承賣股
完整新聞內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後續要求鏡電視大股東簽署切
結書,證明未將鏡電視股權轉讓。立委陳椒華痛斥NCC主委陳耀祥企圖以附停止條件的行政
處分轉移自己放水的責任,若有股東簽署不實切結,她將去北檢提告;圖為鏡電視八大股東
圖卡。(劉宗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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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後續要求鏡電視大股東簽署切
結書,證明未將鏡電視股權轉讓。立委陳椒華(見圖)痛斥NCC主委陳耀祥企圖以附停止條
件的行政處分轉移自己放水的責任,若有股東簽署不實切結,她將去北檢提告。(劉宗龍攝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不顧外界質疑,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但以「附帶停
止條件」要求鏡電視股東簽署「不得轉讓股份」切結書。時力立委陳椒華掌握新錄音檔證據
,昨開記者會指控,鏡電視8大股東有轉售股權、人頭代持的狀況,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
曾對她說,「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陳椒華痛斥NCC企圖以「停止條件」轉移調
查責任,涉嫌放水,這已是瀆職,要求NCC主委陳耀祥下台負責。
NCC在2022年1月19日許可鏡電視成立新聞台,即已要求股東在2027年6月底前不得將股權轉
讓他人。但自鏡電視取得執照後,內部風波不斷,傳言多位大股東均已賣股。因此6月28日
通過鏡電視上架與董監事變更案時,要求大股東切結不可賣股,作為附帶停止條件。
買方金流 透過裴偉流向股東
8位鏡電視大股東包括前董事長裴偉、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穩懋董事長陳進財、甲山林
董事長祝文宇、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萬海航運少東陳致遠
以及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等人。
陳椒華昨開記者會,質問「NCC瀆職放水鏡電視變更申請,大股東也要非法切結扛刑責嗎?
」她指控,鏡電視先前爆出執照取得、負責人變更等爭議,均顯示有政治黑手介入,鏡電視
的前董監事都曾具名向NCC檢舉。
陳椒華透露,她掌握新的錄音檔,可以證明鏡電視8大股東自始就是人頭代持,買方的金流
甚至透過裴偉流向陳泰銘、陳致遠、葉國一、陳進財,其中陳泰銘、陳致遠已數度承認賣股
,並收到股款,陳泰銘親口對她說,「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
台鋼原價買股 NCC裝不知情
此外,祝文宇曾透露,是幫助張姓媒體大亨代持股份,在取得鏡電視執照前後的股東會、非
正式股東聚會,若要行使股東權益,均須請示張董。
陳椒華說,凱擘集團老闆蔡明忠對鏡電視股東人頭代持也知情,蔡曾稱台鋼集團以原價收購
相關股權,只有NCC裝作不知情,譏諷「NCC附款要求根本就是一場笑話」。
被陳椒華指稱已賣掉鏡電視持股的萬海、甲山林、皇普等董座昨晚未接電話回應,相關公司
人員說,這是老闆個人投資,無法置喙。有知情人士說,就其了解,台鋼並未購買鏡電視「
老股」,不知為何會出現這種傳言。
陳椒華表示,無論持股大股東如何巧立名目遮掩,或在契約上刻意設計延後股份交割時間,
他們都掩蓋不了賣股的事實,她手上的錄音檔和事證也可以證明,她曾多次要求NCC調查卻
未果,顯示NCC就是放水護航。
賣股卻簽切結書 陳椒華喊告
NCC昨日駁斥陳椒華所言,是「絕無此事」,並表示已收到8大股東切結書,董監變更程序完
成。
陳椒華表示,她將整理相關資料,預計8月底前親赴北檢,告發上述股東涉犯《公務員登
載不實》等犯罪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鏡電視昨天則表示,所有股東皆恪遵NCC許可處分之附款,全體股東均為本人投資並無股
權轉讓、借名或代持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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