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劃重點
偵查中坦承,並將犯罪所得全數繳回,
請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減輕其刑
反觀貪污不承認還推給助理
毫無回憶還砲轟司法不公的
應該會被重判吧
※ 引述《pttmylove (風的行蹤)》之銘言:
: 中時
: 記者/劉詠韻
: 前桃園議員陳賴素美詐領助理費785萬 一審判決出爐
: 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任職桃園縣、桃園市議員時,涉嫌找人頭、低薪高報詐領助理費
,
: 2006年至2016年間詐領785萬餘元。陳賴素美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桃園地
檢
: 署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桃園地院經審理,認為她將錢大多用
於
: 選民服務,且全數繳回,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 回顧與本案,桃園地檢署調查,陳賴素美為桃園縣第16、17屆議員、桃園市第1屆議員
,
: 陳賴素美認識傅姓房仲業者、姜姓殯葬業負責人、羅姓家管,明知道3人並非助理,卻
仍
: 用作人頭,使議會將薪資、年終,匯到3人帳戶,共詐得723萬9750元。另,陳賴高報陳
姓
: 、王姓、王姓助理薪資,共計詐得61萬9452元。
: 等每月議會將薪資匯入人頭、助理帳戶後,陳賴再自行提款,或者由人頭將錢領出給陳
賴
: ,10年來詐領助理費多達785萬9202元,用來支付私人日常及政治活動開銷。檢方認為
,
: 陳賴素美是民代代表,屬於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另,傅姓、姜姓、羅姓雖非公務
員
: ,但是與身為公務員的陳賴素美一起犯案,也以共同正犯論,至於其他助理則是不知道
薪
: 資被高報。
: 檢方當時考量,陳賴素美在偵查中坦承,並將犯罪所得全數繳回,請法院依貪汙治罪條
例
: 減輕其刑。
: 陳賴素美2005年當選第16屆桃園縣楊梅選區議員後3度連任議員,2016年挑戰桃園市第2
選
: 區(大園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立委選舉,擊敗當時的立委廖正井勝選,拿下
8
: 萬9792票,得票率超過5成,還是全桃園6個選區中最高票,她也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
,
: 擔任民進黨桃園市黨部主委。不過2019年在黨內初選敗給現任立委黃世杰,未能連任。
: 桃園地院昨(29)日經審理,依涉犯《貪污罪》最終判處陳賴素美有期徒刑2年、緩刑5
年
: ,得向公庫支付30萬元,褫奪公權3年。
: 至於涉案羅女、傅男及姜男,則皆判處有期徒刑1年11月、緩刑5年,得向公庫支付3萬
元
: ,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83000245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