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店妹被「群創顧問」包養賺36萬!挨告驚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3-09-02 02:54:32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酒店妹被「群創顧問」包養賺36萬!挨告驚知是詐騙款 法官因她「從良」判免賠
: 壹蘋
: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酒店妹小瞳2021年被自稱「群創顧問」的有錢客人梁男包養,
: 承諾每月給70萬元叫她別再坐檯,小瞳隨即在1周內陸續收到36萬元,不料梁男其實是詐
: 欺慣犯,以投資話術訛騙被害人張姓女子把錢匯進小瞳帳戶,犯行曝光後,張女只從小瞳
: 被凍結的帳戶追回6萬元,提告要小瞳賠償剩餘30萬元損失,但小瞳堅稱那是她被包養的
: 錢,張女雖主張包養契約違反公序良俗、無效,但法官認為小瞳被包養後不用去酒店賣笑
: ,算是「從良」,這樣的包養並未違反善良風俗,一審判她免賠。
如果今天是受包養者 不想被包養了 要毀約 當然可以主張契約違反良俗 無效
反過來也一樣 包養者不想繼續包養受包養者 也可以毀約 主張契約無效
至於被詐騙的受害者 你的錢 透過詐欺者的契約 跑去別人手上
這契約是否違反良俗 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騙錢的人 就是梁男 哪能叫別人陪?
如果梁男去開便利超商
然後用詐騙所得 去付超商店員薪水
那自然也是梁男賠 不是超商店員賠
誰騙 就誰賠
除非可以證明 被包養的人知情 算共犯
不然今天要是梁男 直接拿詐騙所得去八大行業消費
難道也要主張八大行業違反良俗 叫八大行業負責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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