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大紀元記者李韻採訪報導
中共擬處罰「傷害民族感情」等行為 輿論質疑
【大紀元2023年09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韻採訪報導)日前,中共擬修訂《治安管理處
罰法》,處罰「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行為。法律人士批評,這是一個超級大籮筐罪,勢必
會造成公安選擇性執法及嚴重濫權現象。
中共「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8月底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草案中增列多種應予處罰的行為,包括組織領導傳銷、搶奪方向盤、升放攜帶明火的孔明燈
、高空拋物、無人機「黑飛」等。
而新增的第34條最受爭議,條款中規定「穿著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
、標誌」和「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論
」將被處以罰款和拘留。
該草案正在中共人大網公開徵求意見,9月30日結束。
此消息在大陸社交平台掀起一面倒的質疑聲浪。
網民紛紛嘲諷:「穿個衣服就損害民族感情啦,這感情也太容易破損了。」「穿西服打領帶
算不算?馬克思也是西方來的,算傷害民族感情嗎?」「以後只要說國外好就是傷害中華民
族感情」,「這太荒謬了」,「玻璃心法條」。
9月6日,大陸維權律師吳紹平對大紀元表示,「中共出台任何法律,它從來沒有真正地聽取
過民意。它所謂的徵求民意都是虛假的,最後這個法律能不能通過,全部都是看統治者的意
願。」
他指出,「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行為,是意識形態的東西,中共把它作為法律的條文寫在一
個法律上,這非常荒唐。這些東西無法用一個標準或用一個具體的定義去確定。
「穿件衣服戴一個標誌就能損害了中華民族的精神?這個標準是什麼?中共管天管地、管人
們衣食住行,啥都想管。所以它把純粹意識形態的東西,想用法律的形式強行固定下來。」
他認為,「中共這麼做的目的,並不是真正想要宣傳所謂的中華民族精神、維護中華民族的
感情,它純粹就是為了維護它的意識形態。」
高校退休教師批評中共開歷史倒車
大陸高校退休教師劉女士指出,中共自竊取政權以來,一直在幹著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
中華民族感情的事情,「現在它拉中華民族的大旗,旨在煽動民族主義情緒」。
劉女士表示,「這個草案概念模糊,也給治安警察們留下嚴重濫用職權的隱患,你隨便說一
句什麼話,或者穿一件什麼衣服,可能就違法了,警察就可以處罰你。如果真的實行起來,
中國人更沒有好日子了。」
她批評,「中共開歷史倒車,朝著文革毛時代狂奔,用這種損招為中共續命只能凸顯中共末
日的徵兆。」
前北京律師梁少華表示,這條法律特別可笑,類似文革時期的反革命罪和流氓罪,「79年之
前,中共憲法裡有一條反革命罪,只要你對領導有意見,對共產黨不滿,都往裡套。」
據《爭鳴》雜誌引述中共「內部調查」結果,文革期間「135,000餘人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
處死刑」。
梁少華說,「反革命罪、流氓罪取消之後,中共又出台一個尋釁滋事罪,前一段時間又新修
訂《反間諜法》,這些都是口袋罪。現在再搞一個傷害民主感情罪,這太沒譜了,完全是一
個大籮筐罪。
「比如中共發布新版地圖,國土增至1045萬平方公里,我認為原來只有960萬平方公里。我
的言論可能就傷害所謂的民族感情了。比如我去吃個壽司,或穿西裝,或過聖誕節,過情人
節買玫瑰,是不是都傷害了民族感情?這個東西太寬泛了,超級大的一個籮筐罪。這給地方
政府,包括執法者很大的一個隨意權,看誰不順眼,就可以用傷害民族感情把他抓起來。」
梁少華認為,「中共把一些明顯荒謬的東西合法化,從而為它作惡提供法律依據,為底層民
眾維權,為人權律師維護底層民眾的權利,以及國際干預製造更多的障礙。」
吳紹平指出:「這樣的條文如果通過的話,絕對不僅僅是讓人貽笑大方的事情,那完完全全
地是在走文革路線,對中國的百姓進行全方位控制。」
自7月以來,中共接連推出《反間諜法》《對外關係法》《外國國家豁免法》《反間諜工作
條件》等一系列法律。梁少華指出,法律是雙刃劍,同樣也會傷到制定法律的人及中共利益
集團的人。
勞東燕建議刪除第34條規定
9月6日,清華大學刑法學教授勞東燕在微博建議刪除第34條規定。
理由是,由於法規概念模糊,不同的人會有完全相異的理解與把握,將其作為法律上的處罰
標準,容易造成任意擴張行政處罰的範圍;由於處罰標準模糊,勢必導致行政權力的選擇性
執法,出現濫權腐敗現象,並且可能激化警民矛盾,給社會帶來新風險。
此外利用公權力直接干預公民個人的日常穿著領域,有過度干預之嫌。民族精神與民族感情
屬於文化精神層面的事務,不應通過法律強制的方式來推行;而且這樣的立法規定可能會刺
激極端民族主義情緒蔓延,同時也可能加劇與一些國家的對立情緒,導致外交上的被動。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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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入境中國不能穿西裝 洋裝
勸你各位要去中國的
買一套紅衛兵衣服來穿 避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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