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房蓋到把隔壁弄倒,絕對是不允許的,基泰難辭其咎。
事發之後就一直關注基泰怎麼處理善後,
關上門了解情況再想好解決方案再出來回應社會,是正常有紀律的公司的作法。
第一時間跑出來發聲是媒體和政治人物的工作,大家都做得很盡責。
基泰第一時間選擇低調去現場搞清楚狀況,並關門商量對策,
週日就很快開記者會提出解決方案,總體來看處理的反應很快,提出的方案也很合理。
以下就各個角色來分析,這個事件的後續發展:
1.對受災戶來說:
和基泰合建一定是最優解,在基泰大直開工前,肯定有試著和這次受損的房屋談過
一起都更,但是沒有成功,這次趁著社會關注度大和市長說過的願意給好的條件,且
基泰理虧賠償居住費用和讓利,一定能拿到最好的條件。如果未來走去法院,
除了曠日廢時,最好最好的結果也就是基泰這次提出的1坪換1坪+車位,而且如果以原地
重建的現有宅基地那麼小,價值也很難跟合併後的大基地相提並論。
有些住戶想著要拿更多最後只會走向法院,結果要比現在的條件好幾乎不可能。
強烈建議不要想公辦都更,公辦建的房子品質很難比上民營企業,而且會搞很久。
2.對基泰建設
基泰建設作為起造人,絕對是要負起最大的責任,
也可以想像關上門後,營造廠、建築師、土木技師都要準備被基泰追責。
第一時間在記者會中提出的解決方案實屬誠懇,且是對受災戶、市府、建商都好的做法,
以財務和股東利益角度來說,基泰最有利的做法是上法院打官司,跟受災戶耗到最後
賠房屋重建成本,以台灣目前的法規來說一戶公寓40坪很難賠超過1000萬。
以一個上市公司的企業責任角度來說,提出對受損戶最有利最實在的方案,
用負責任的態度來處理這件事,公司降低名譽損害、受損戶實質增值獲利、市府安全下莊
,對大家都好,回看過去的類似案例,願意出來負責到底的有幾人?為什麼大家第一
時間反應是防建商脫產跑路?這次真的有建商要負責了,怎麼感覺大家還不習慣呢。
3.對市府
其實這次的事件是一個警訊,或是有可能只是未來一堆問題的開始,
應該趁機把都更相關法規拉出來重新檢視一番了。
一般RC、SRC建築的使用年限是50年,這次倒掉的建築是42年,已經很接近使用年限了。
台北市建築的平均屋齡是36年,離50年的使用年限不遠了,而正在進行的都更案卻不
及一千件,(https://twur.cpami.gov.tw/zh/urban/statistics/view/7),老房子的問題
其實這屆市府已經不能拖了。
現有的法規有多難都更就不在這討論了,只希望能加速改善台北市危老問題,
這次是人禍有基泰建設背鍋,下次如果是天災造成老房子受損,市府就沒那麼好下車了。
趁著大家都關注的機會,市府可以把法規完善好,加快台北市的老屋翻新,
才對全部人民最有利,
做事吧,不要只用說的。
4.觀眾:
身為鄉民當然是希望有熱鬧可以看,但住這件事其實跟每個人息息相關,
建商沒做好造成損害自然該噴,但有一些事也值得仔細思考,八個月居民前向市府陳情
房屋歪斜龜裂時,基泰大直還沒開工啊,房屋本身的危老問題相信不只有這次倒掉的
房子有,或許每個人的家都可能有潛在風險,且市府沒有積極反應啊,
絕大部分的危老房屋受損是沒有人可以求償,需要住戶自己承擔的,
這次基泰損鄰事件可能很多人心底的想法是羨慕吧,有個有名的建商可以承擔房屋整新,
也太爽。
最後再聊聊基泰建設,多年前在我大學當實習生的時候,
曾有機會近距離接受馮總的指導,他有講過為什麼好的建設公司房子要冠名,
除了品牌,還有責任。為什麼基泰後來的建案都冠名,名子雖然土氣,
但就是不怕出了事找不到人。現在台灣超過四十年且能冠名的建商,屈指可數。
建商其實很挑戰人性和道德,台灣很多建商都是一案蓋完換一公司,
售後拍拍屁股就不管了。
還有一段話讓我印象深刻,他身為一個專業經理人,對事、對股東要負責任,
不同的立場看事情當然會有不同的樣貌,沒有一件事能做到人人滿意,
如果有,肯定是什麼都不做,就不會有人不滿意了。
這次的事件,希望馮總能說到做到,讓受災住戶能早日住回新房子。
也幫助台北市城市老舊問題開一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