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個超難過的日子,
看到在台灣,兩個小孩看到父母被殺死,
但在價值觀上,這種泯滅人性的,是唯一死刑。
上次這麼激動,
是鐵路警察李承翰父子冤死,
思覺失調症! WTF!
所以殺死值勤鐵路警察也只需要判17年!
李承翰父親受不了,後來鬱鬱死了。
正常的人因為異常的人犯罪,卻得不到相對制裁!
正常的人活該嗎!
激動難過也沒用,
從這之後就對很多不公不義的事情麻痺了。
但是看到今天八卦的很多討論,
卻是很多人,卻很少人關心兩個可憐小孩,
也沒有多少譴責,甚至有些是主觀認知就是小孩吵到樓下。
真的不知道,
這些應該死刑的,
卻可以不判死刑,
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也許大家都思覺失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