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農地光電場核可爭議 陳椒華呼籲台南市政

作者: a0580531 (ryuuuu)   2023-09-20 13:29:04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蘇健忠
3.完整新聞標題:
農地光電場核可爭議 陳椒華呼籲台南市政府公開釋疑
4.完整新聞內文: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上午舉行「台南綠電開發煉金疑雲重重,農地光電場核可爭議待釐清
」記者會,質疑台南綠電開發猶如煉金,表示台南市88顆子彈光電弊案疑雲至今未釐清,
行政院前顧問力暘能源公司負責人古盛煇所持股的天心、天英、天柱、天任、天芮等5家
能源公司的資本額由10萬元暴增翻成數億元,五家公司取得變更農地超過80公頃,而這些
農地皆小於2公頃,違反小面積農地不能做光電的規定,且造成農地破碎化,而這些案場
取得光電案場許可是否涉有弊案,陳椒華要求台南市政府及經濟部能源局公開釋疑。
由於能源局已規定2020年中起,小面積小於2公頃農地不能做光電的規定,將造成農地破
碎化,為釐清這些案場取得開發許可是否涉有弊案,且對於已核發執照或未發部分,申請
文件中有嚴重倒填日期問題,涉及執照有效性,行政機關有絕對的義務要調查清楚。
陳椒華指出110年、111年經濟部能源局許可的光電場案,行政院前顧問力暘能源公司負責
人古盛煇所持股的5家能源公司得到許可的場案,110年共通過8案,面積接近50公頃,111
年共通過32案,面積接近100公頃,2公頃以下農地開發光電須符合上述規定,而且須於
109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地主土地使用意向書、租約證明、法院公證證明文件。經濟部
能源局於110年10月14日與地方政府召開會議決議,需於 109 年 7 月 31 日前,具土地
整合的直接或間接佐證證據,如取得地主土地使用意向書、租約證明、法院公證證明文件
,不過台南市政府於今年3月30日又公告樣態一的土地同意書可於今年4月30日前交出,已
涉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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