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這樣子啦,
: 建議警察交通大隊開發一個交通檢舉APP
: 這樣以後民眾檢舉都只能用這個專屬APP檢舉,
: 其他的檢舉均不受理,
: 有固定化的APP也比較方便警察後續作業,
: 大家說好不好!!
這建議還不錯
另外再加個建議
我是建議改成檢舉累計制
在不同天特定期間內遭檢舉N次者才會罰款
特定期間與N次由主管機關規定
不同類型的違規可以有不同的累計數
這樣可以滿足檢舉達人的正義心
同時也獲得交通正義
為了達標反而會使檢舉達人狂暴式檢舉
因為你被檢舉一次 你就會心生恐懼
而因為狂暴式檢舉你反而會更小心
檢舉是為了交通變好變安全
並不是為了罰錢
所以只要能讓交通變好變安全 不一定要罰錢
但是可能要出工本費
所以檢舉成功 被檢舉者第一次要付300元工本費
交通違規不是犯罪 只是違規
而交通的本心也不是為了罰錢
所以只要是累積檢舉制也能達到交通規定的目的
就像以前測速照相警告也曾經被認定是違法
但大法官說
測速照相警告有助於交通正義
不但不該認定違法還應該鼓勵
所以不要讓檢舉制變成零和
台灣叨民你要他一下從完全不守規
立刻變成完全守規
也不是很實際
所以改成累計制吧
你在一個時期內狂違規 那你被罰就認了
現在的檢舉制有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就是
執法人員警察反而有較大的裁量權
警察如果覺得沒有明顯防礙交通
他可以勸導就好
但現行檢舉制是沒辦法有裁量權
他也沒辦法知道守規則會不會反而造成交通阻塞
還是重申一遍
交通規則的本心是為了交通安全與交通順暢
違反規則不是犯罪
所以有時候違規反而才會達成交通順暢
例如廟會遊街
如果不違反規則 那反而使交通出現問題
檢舉累計制可以稍微讓這個問題緩解
你要是可以連續在不同天遇到N次廟會
那也只能算你倒楣
神明要你納稅給國家
所以改成檢舉累計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