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日期:2023/10/17
記者署名:張聰秋
新聞標題:彰化縣議員洪本成當選無效確定 落選頭歐陽蓁珠無法遞補原因曝
新聞內文: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國民黨彰化縣議員洪本成擔任溪湖鎮代表會副主席時,涉貪污
獲判免刑,2022年尋求縣議員連任時,被中選會認定資格不符,他聲請假處分並連任成功
,落選頭民進黨參選人歐陽蓁珠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法院一審認定免刑仍屬有罪,判洪本
成當選無效,他再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刑事免刑仍屬有罪,今天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彰
化縣選舉委員會說,依地方制度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資格出問題只有解
職職權或職務問題,沒有遞補,該選區將有1席議員懸缺。
對於跟遞補「擦身而過」,歐陽蓁珠說,她尊重司法程序,目的就是求個公道,不會感到
委屈,高等法院的判決結果,讓今後參選人有所依循是好的。
彰化縣選委會說,依台中高分院判決,認定候選人資格不符問題,並非涉及選罷法涉犯第
97條、第98條、第99條、第101條、第102條等行賄情節或涉及違反刑法第146條相關情節
,就不適用於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也就無須辦理遞補,後續就是依照選罷法
第122條規定,由內政部進行解職。
選委會指出,全案內政部收到判決書後將依地方制度法啟動解職程序,解職生效日追溯到
判決日,該案為候選人資格問題,無須遞補,該選區懸缺1席縣議員,將由目前5席減少1
席剩4席,縣議會不用辦理遞補。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461464
候選人資格出問題只有解職職權或職務問題,
不用遞補。
好奇怪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