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D300w (三百萬)》之銘言:
: 再慘去超商當店員
: 幹三個月就可以跟銀行借
: 再不然去中租那些比較大的融資公司
: 雖然利率高一點 但至少不會恐怖
: 怎麼會有人去跟8+9之類奇怪的人跟網站借錢
: 然後被8+9討債阿= =
更低能的是去透過所謂金融顧問代辦公司借錢,讓他們抽你百份之八到十五以上費用的人吧。
那些代辦公司所謂幫忙辦,也是向銀行或中租等大型融資公司借,審核權也是在銀行那邊,他們最多只幫你整理一下資料交給銀行而已。
那找他們是要幹什麼?
而且和他們簽下合約後,借不到錢也就算了,動輒找理由說你違約,把你告上民事法庭也是常有的事。
真的搞不懂他們是靠幫人借錢經營的,還是靠告人違約經營的。